首先,
当事人不仅可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同时,鉴于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受理关于公民之间、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及这些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引发的各类民事案件,以及当事人因
财产权或人身权受侵害而要求
损害赔偿的
诉讼。
再者,当公民的生命、身体、健康受到侵害时,
赔偿权利方不仅有权对
民事责任方主张物质损害赔偿,还享有
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此外,因伤势严重需接受治疗并康复期间所产生的合理费用,例如医疗費、
护理费用、
交通费用、营养费,以及在治疗过程中发生的
误工损失,都属于法定赔偿范围之内。
若导致当事人
伤残,对方还须承担辅助器具费用和
残疾赔偿金;
如果构成
人员伤亡,还须赔偿
丧葬费用和
死亡赔偿金。
最终,对于那些由于人身权益受到侵害引发的
财产损失事件,可通过参照被
侵权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方所得的利益来进行赔偿;
如前所述,若被侵权方遭受的损失或侵权方获取的利益难以具体界定,此时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只能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同意需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进入法庭程序后,
赔偿金额将有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裁判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