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若购置房产所支付款项被认定为
共有财产,那么原配妻子有权主张收回这些
财产权益。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相同且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进行处置或使用。
您可选择通过向当地司法机构提
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在此之前,务必搜集并提供充足的
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