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欲缔结
婚前协议,以下事项需您熟记于心:
首先,协议务必以
书面形式呈现,以便能确保白纸黑字,按章办事;
其次,双方
法律行为人必须自愿签署协议,以示诚意和决心;
最后,在签订协议时,务必
保证其合理性,公平性及无任何错误、诈欺或压迫存在之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如有必要,我们仍可为您提供司法公正服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