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已经建立了实际
抚养关系,那么他们便享有
继承权,且应被视为法定的
第一顺位继承人。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表明已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
1、继子女接受继父母在经济层面上的支援;
2、继子女受到来自继父母在生活方面的照顾以及教导;
3、继子女向继父母提供稳定的经济支持;
4、继子女在劳力方面为继父母提供大量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
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