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交通事故中,
误工费应由造成伤害的一方承担
赔偿责任。
误工费的
赔偿额是依据受害者的实际误工时长以及其个人收入状况来决定的;
而误工时长则需按照受害者接受医疗救治的
医疗机构所出具的相关住院或门诊疗程记录予以核定确认。
若受害者由于身体伤害导致无法继续工作从而产生了持续性的误工损失,那么,从身体损伤之日到确定残疾程度的前一日之间这段时间,均可纳入误工时间的计算范围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