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法律
法规,
债权转移后直接诉诸法院是不被允许的,需满足特定条件后,转让权益的
受让人方能予以提起。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所述,在
债权转让完成之后,受让人便取代原来的
债权人成为了原
合同关系中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中约定的原先债权人因其转让行为而失去了其作为债权人的债权,取而代之的是受让人对
债务人享有债权的请求权。
在此情况之下,接
收债权的受让人才有资格进行并提
起诉讼。《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