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贷款尽管不被视为
高利贷的范畴之内,然而若其
借贷利率超出了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上限,就将被判定为高利贷;
在此情况下,超额部分的利息不在法律的保护范围内,借款方有权选择不予偿还此部分费用。
但是,对于合法合规的本金与利息,双方仍需按照约定予以承担和支付。《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
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
当事人不能达成
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