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拖欠工程款项的
诉讼时效为三年。
然而,在法律另有专门规定之际,将从权利所有者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负有义务的
责任人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限。
如果法律对此另作出特别规定,那么便需依据该规定进行计算。
然而,当权益受损之日起超过20年后,依据现行法律人
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
若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可根据权益所有者提出的申请,决定适当予以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