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首次提
起诉讼寻求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法院可能无法作出
离婚判决;
但如需再次提出
诉讼申请,较有可能获得离婚判决的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两次诉求之间需相隔至少六个月经历。
这个时长,实际上是法律为夫妇提供的一段冷静思考的时间,以避免双方在情感激动之际做出草率的决定。
然而,如果经过这段冷静期之后,
当事人依旧坚决要求行使离婚权利,那么这无疑表明他们对离婚的态度已趋于坚定。
在此情况下,法官通常会根据婚姻关系的实际状况,认定其已经破裂且无法挽回,因此而做出离婚判决的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