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使用
伪造号牌上路行驶,驾驶人员将面临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款
处罚,严重时可能遭受15天以内的
拘役惩罚。
对于
机动车的驾驶员,他们选择使用套牌
违法行为,一经交警察觉并进行查证,将会对该车辆进行扣留,同时对机动车的行驶号牌和登记证书进行没收处理,连同套牌者的驾驶证也将面临扣留,以此作为对被套牌行为的强烈警示。
另外,涉事
当事人将受到15日内的
行政拘留,同时需要支付高达2000元乃至5000元的罚款。
当电动车在使用冒用的号牌过程中不幸意外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相应
责任主体。
若经过调查发现事故责任方系冒用车牌的肇事者,那么事故所导致的所有
经济损失及
赔偿费用应由其全权承担。
倘若双方或者多方在事故中存在责任,则需依据事故发生的原因、伤害程度等因素来划分
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
然而,若事故双方或多方均无明显失误,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
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
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