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销售中介服务协议所涉及到的法律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关于对“看房确认书”这一事务性文件在法律层面上应如何界定其属性及作用;
其次,探讨有关所谓的“跳单行为”,以及如何鉴定以及应对此类行为交易双方所签订的相关条款的合法有效性;
接下来,我们将详尽分析关于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基于
居间行为而产生的报酬权益主张权利问题;
最后,研究探讨中介机构及其职业人员的资历与能力对介乎其之间的
居间合同是否具备
法律效力的潜在关联性问题等。《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
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