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我国人
民法院提出对民事权益予以保护主张的
诉讼时效时长设定为叁年。但对于那些在法律中另有特别规定的情形,应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处理。关于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是自持有人得知或应当得知自身权益受损以及债主何时履行其责任之日开始计算。然而,若持有人自权益受损之日起已经超过了二十年之久,则将不再获得我们国家的司法机构给予的保护,除非存在特别特殊的情况下,我们的最高人民法院才可能会根据原告提交的申请作出延长诉讼时效的决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