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驾驶员培训学校,学员因驾驶练习不当导致他
人死亡,驾校亦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教练车辆若发生交通事故,理应由担任教练职务的人员负责担责,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驾驶员培训学校与教练员之间往往构成
雇佣关系。在此情况下,雇主(即驾驶员培训学校)自然应当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学习
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
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