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出现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的
口头协议不兑现提成的无理状况时,
劳动关系中的
劳动者可行使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向当地相关机构提交
劳动仲裁申请书。这主要是由于关于提成的争议事实上涉及到
劳动报酬领域的
纠纷,而此类纠纷属于劳动
仲裁的法定受理范畴。在此过程中,解决
劳动争议需严格遵循合法、公正和及时的原则,从而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所应享有的合法权益。然而在劳动仲裁之后,若对
仲裁结果仍持有不同意见,劳动者可依据无过失方的原则向同级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
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
工资的;
(三)安排
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
法规定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