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
协议离婚时,是否应退还
彩礼须视具体情况而定,必须审慎地判断其是否符合
彩礼返还的相关条件.一旦事实满足了这些条件,便可据此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予以退还.彩礼能否被返还的几种情况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男方给予女方彩礼后因为反悔决定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在这之前,他们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履行
结婚登记手续;
第二,虽然双方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然而却没有真正的共同生活过,之后因此而选择
离婚;
第三种情况是,因男方婚前给予女方彩礼致使男方生活陷入贫穷困境,此时男方亦可以此作为理由请求法院退还彩礼.《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