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与任用之员工在劳资关系范畴内所产生的任何纷争,皆须先行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交申请予以
立案审查处理;倘若对仲裁裁决结果持不同意见者,则有权利在接获仲裁裁决文书之日起(自次日计算)的十五天内向各人所在地的基层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状;然而,若过了该期限仍未提出异议或上诉请求,则裁决书将自动产生法律约束力,并具强制性执行力。《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
劳动争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