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抚养费所涵盖的范围,理论上应包含了支付给子女用于基本生活所需的费用,以及用以支付子女在教育和医疗方面的开销。然而,对于子女额外的课外补习费用这一范畴,作为父母的双方可以尝试进行富有建设性的磋商与讨论。若无法达成共识或若有任意一方未能依照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履行责任之时,
当事人可考虑通过
法律诉讼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