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存在
拖欠薪资且有书面
欠条的情况下,可尝试如下方法进行维权
追讨:首先是向
劳动监察大队发起投诉。当用人单位出现违背国家相关
法规的行为,拖欠或未能完全兑现
劳动者应得薪酬时,被雇佣者有权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
申诉,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有职责任务和权限对此类事情进行严肃妥善的处理。其次是进入劳动仲裁阶段。如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人事纷争,各方
当事人均不愿坐下来协调解决问题,或即便有了达成的和解协议也不能踊跃地去履行约定,又或者对于调解结果说好了却还是无法执行,那么这些情况都可以由当事人亲自书面提交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解决。最后是向法院提起上诉。若劳动者对此类
欠款有书面
证据,可以携带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以及户口簿、欠条等材料,连同
起诉文书及副本一并
递交至相关法庭提起
民事诉讼。面对
败诉判罚,用人单位依然拒绝偿还
债务的话,申请人有权在最终
判决书规定的债务偿还时间结束之后的两年内内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或者拖欠
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
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