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在建筑工地上所面临的
工程款项
拖欠问题,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进行催促收付款项;其次,
当事人可亲自前往对方的公司总部进行当面
催讨欠款;此外,也可以考虑适时寻求
律师的
代理帮助,进而协助
催收相关款项;同时,委托有资质且具有合法
经营许可证的
讨债机构来处理此事项亦是可行的方案;最后,若以上方法都无法凑效,当事人还可以向当地的法庭提出
诉讼请求,并提交适当的
担保文件以申请冻结对方的
财产权益。《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
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
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
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