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孕育第三个子女,阁下所任职的机构并无权利辞退您。依照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女性在孕期内享有特殊保护,不得被任意解雇;否则,将违反
劳动合同法以及
劳动法的明确规定。在这个特殊时期,您仍需获得法定全额薪资待遇,同时亦须遵循
产假方面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
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
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内的;
(四)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
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