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若配偶其中一方不幸遭受严重疾病侵袭,另一方应有权提出
离婚申请。然而,如双方不能就
协议离婚事宜达成共识,便需采用
诉讼方式来解决
离婚问题。在这类情况下,法庭将会对离婚案件进行全面的审慎处理。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法官会优先尝试对
当事人进行调解,希望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
纠纷并达成新的婚姻协议。若是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法庭应当批准离婚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
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