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人身伤害鉴定流程,具体操作步骤如下所示:首先,办案单位应向
司法鉴定机构提交正式的委托信或委托书,以明确请求其对相关伤害情况进行鉴定之意。其次,司法鉴定机构及具备资质与专业知识的
司法鉴定人员应接受司法机关的正式委托,按照委托要求提供相关的司法鉴定服务。再者,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须对委托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予以接受。若决定受理相关委托,将便可指定被鉴定者前往受委托的鉴定单位完成
伤残等级的鉴定评估工作。最后,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鉴定单位需依据实际鉴定结果,制作严谨科学的鉴定报告,然后由被鉴定者或办案单位领取并妥善保管,至此,整个鉴定过程圆满落幕。《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