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车已经转手但未完成
过户手续的这一特殊情形,实际上是可以依法进行注销处理的。该车辆在尚未完成过户手续时,仍作为原车主所有的资产,故其具有资格依法进行
销户处理。值得注意的是,若登记之
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志,又或由于自然原因或是交通事故导致其毁损或是丢失,均需要该车辆的实际拥有者即车主亲自向当地车辆管理所提交申请,以获得机动车
注销登记的许可。在车主将车辆出售给他人之后,有责任督促买主尽快进行车辆所有权转移的相关登记手续,若未能履行此项义务而给买方带来任何的损失或不利影响,都需由卖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通常而言,暂时性的车辆未过户处理并不至于对原车主产生过于严重的负面影响,因为只要在车辆交易完成并移交到对方手中的那一刻,该车辆的所有权即开始依法生效。一旦出现任何交通事故,原车主也就无须承担相关的责任。一、关于车辆在达到
报废标准后仍不予以注销可能带来的影响,具体内容如下:首先,这将会直接影响到原有车主更新的驾驶证的颁发过程,由于车辆未能得到妥善的注销处理会始终出现在原车主的身份记录之中;其次,根据法律程序,如原车主未能及时操作注销车辆事宜,其驾驶证和行使许可将会被强制性地报废注销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处罚。二、为了符合法律程序,实现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具体步骤如下:首先,在机动车得到妥善处理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机动车回收企业必须将申请表格、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驾驶执照及其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等相关文件提交至报废地区域车辆管理所,请求正式启动注销登记程序;其次,从接收到机动车报废信息的当天起,报废地车辆管理所仅需一个工作日就能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工作,随后依次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驾驶执照,并通过电脑系统把这些报废机动车的信息传输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最后,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在接收到了报废机动车信息之后只需同样耗费一个工作日就能够真正完成注销登记手续,并且出具相应的注销证明。总的来说,车已转让但还没有完成过户手续确实是可以依法注销的,而且这一过程通常不会对原车主真正产生任何实质性的不可挽回的影响。然而,车辆在达到报废标准后必须按照法律要求进行注销程序,否则将会深刻影响到原有车主重新获得驾驶证并且很可能会被处于强制性报废及支付相应罚款的境地。在关于机动车注销登记的整个流程中,如果车辆由于某些情况已经达到无法再安全驶回登记地的地步,那么,作为机动车所有者的你就可以向你所在的车辆降级站或者相关的物资回收公司交付出售的报废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百二十六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
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