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鉴定时,我们必须恪守求实原则,始终秉持着以
致伤因素对人体产生直接性的原发性损伤以及由此导致的并发症或是宿疾作为鉴定的主要依据,全面而深入地分析各项要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性的鉴定工作。
关于
轻伤的鉴定标准,我们将其定义为听觉、视觉等相关器官功能出现部分程度的障碍;
或者使被鉴定者的身体部位或容颜受到实质性伤害;
再则就是针对人身健康有中等程度伤害威胁的其它各类损伤,这些都包含在
轻伤一级与
轻伤二级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