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欲通过法律途径向人
民法院主张
离婚时,需要经历以下几个步骤:首先,
当事人需前往人民法院提交
离婚诉讼申请,以便法院能够进行后续处理。其次,等待法院经认真核实并确认符合
立案条件,随后将会发送
立案通知书给申请人,以供其支付相应数额的
诉讼费用。至此,法院便正式受理了该离婚案件。第三步,一旦法院的
立案庭妥善受理了此案,就会将诉状移交给民事庭进一步处理。最后一个阶段,民事庭接手案件之后,会向另一方发送
传票,将
开庭时间告知对方,然后由民事庭组织进行审理。
诉讼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离婚请求,从而使法院进行调解或辩论,最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这种诉讼离婚制度的
适用范围主要针对的是存在意见分歧的离婚情况,例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则坚决反对
离异,或者尽管两方同意离婚,但是对于
子女抚养权以及
财产分配等相关事宜无法达成共同一致意见并做出妥善解决方案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