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传统法制体系中,涉及到的
孩子抚养费实际上涵盖了儿童在校学习所需要的学费。此项
抚养费,归根结底,是由那些在
未成年人成长阶段具有
抚养责任的父母或者其他人,以承担起未成年人日常生活需求以及教育费用等多方面职责的方式进行的支出。在此需要明确的是,我们国家在相关法律
法规层面定义的抚养费并非简单意义上的金钱支付,而是将其界定为在这些人无法完全履行甚至无法履行本身应尽的抚养义务的背景下,向未成年人提供的必要经济支持。这囊括了子女在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开支,诸如衣食住行,也涵盖了教育费用和
医疗保险费用等多维度的开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