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款所需签署的
借条,我们总结出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1)主题部分需要明确指出借贷双方是否具备完整的
民事行为能力。
如果
债务人属于自然人类型,那么借条必须清晰地记录
身份证上的姓名,并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该在借条上抄写对应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以及签署姓名作为凭证;
若是
法人类型的债务人,则需加盖该单位的明显公章。
(2)金额单位务必要明确精准。
在数字被阿拉伯数字注明之后,再用中文繁体字进行详细标注,同时清晰地表明具体的比例,比如百分之几,千分之几,甚至万分之几等等。
(3)内容部分需要明确表达借贷双方的意愿。
要求表述要清晰明了,是真实地反映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且不存在任何
违法或违背
公共秩序良俗的内容。
需要明确记述还款日期,如果包含利息条款的话也应该在上面有所体现,否则的话律法则会自动视之为无利息;
如果涉及到
违约金条款,同样需要予以明确记录。
如果存在
担保人的环节,应该具体说明
担保方式及相关人员信息,包括担保人身称及指纹部分。
如利息超过低于
合同签订当时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即为
高利贷范畴,在此情形之下,法院无法支持
借款人对超出部分利息的追索。
最终签定的借条建议采用
一式两份的方式,这样可以有效规避因一方丢失或随意篡改引起的
纠纷。《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