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无相关法律明文规定,申请进行第二次
诉讼离婚时必定会获得法院的批准。在接待涉及到
离婚事宜的
诉讼请求时,法院通常会依据夫妇之间的婚姻情感状况是否已经破裂这一标准,决定给予离婚许可或者否决。然而,倘若提出离婚请求的一方以婚姻情感确已破裂作为理由,从而向法庭提起离婚诉求,却又不能够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加以证实的话,那么其就需要承受因法院再度判决不予离婚所带来的不良结果。《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