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持卡人因为
信用卡拖欠而遭遇到银行方面的
诉讼之后,如果其行为被认定具有恶意
透支信用卡的意图,那么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一旦经过法院的裁决,将会确认其构成
信用卡诈骗罪。这样,罪犯自然不可避免地需要服刑。具体来说,如果涉及到的
犯罪金额较大的话(大于或等于五万元人民币),那么罪犯可能会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且同时还需要支付两万元人民币至二十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如果涉及的犯罪金额特别巨大(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或者存在其它严重情节的话,那么罪犯可能会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必须负担起五万元人民币以上、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更加严重的情况下,即犯罪金额已经高达五百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存在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话,罪犯甚至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同样也需要承担起五万元人民币以上、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