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与
犯罪未遂之间关键性的区别在于罪犯究竟是是否开始执行其
犯罪意图的行为。在犯罪预备阶段,犯罪者主要是进行准备工作并创造合适的条件,然而他并没有直接实施任何
犯罪行为,仅仅是对引发犯罪起到促进的作用。而在犯罪未遂案件中,则是指罪犯已经开始意图实施
犯罪活动,但最终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其意图无法得到实现和达到预期结果。《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
处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
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
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