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若想终止与员工之间的雇佣合约,必须在不少于15天的期限内为该
劳动者办理其人事档案以及
社会保险方面所涉及的所有转出手续。
除此之外,企业还应在合同终结之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
离职手续,包括出具
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以及在合法的情况下一次性支付属于员工的薪资等方面的事宜。
在员工完成离职手续后,企业需向其支付相应的
经济赔偿金。
另外,企业还要在此后的15天之内为员工办理其人事档案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转出手续。
关于劳动者方面,他们可提前30天以
书面形式通知所在的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对于处在
试用期的劳动者来说,只需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即可终止用工协议。
即便是单位领导尚未签署书面批准文件,劳动者在通知期满后依旧有权自行离开原用人单位。
若用人单位不能遵照法律规定来进行上述手续的执行,劳动者有权提起
劳动争议仲裁,或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出
申诉,由后者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劳动仲裁程序通常主要涵盖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
当事人提出
仲裁申请以及提交相关的资料和
证据;
第二,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依照要求对仲裁申请予以审查,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此部分一般在收到仲裁申请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
第三,仲裁委员会对于决定受理的案件,应该在
立案之日起的7天以内组织仲裁庭开展工作;
第四,仲裁庭会在开庭前5天书面通知当事人相关的
开庭时间及地点,如当事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会议,可以在开庭前的3天内向仲裁庭提出推迟开庭的申请。《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