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任何涉及到
诉讼程序的人和事,都应当对相关法律条款有深入而细致的理解与掌握。在实际操作中,
起诉书的撰写和提交是第一步也是极为关键的步骤之一。
首先,一旦
当事人决定提
起诉讼,就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提交一份规范、完整且符合要求的起诉书,并且,这份起诉书还需要按照被告方的数量提供对应的副本。如果本案中的被告是个人,那么起诉书就要写明当事人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双方的名字、性别、出生年月、籍贯以及现居住地;相反,如果被告为
企业单位,则要详细注明其
公司名称、地址,以及具体负责的
法人或者执行负责人的姓名。填写起诉书时,正文部分要明确表达起诉的目的以及
诉讼的理由,同时结尾处务必落款或加盖公章。
其次,关于原告提交的
证据材料,必须严格遵循"谁主张
谁举证"的法律原则,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准备和提交:
第一,验证原告
身份信息的材料,例如居民
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
结婚证书等相关证件的正本及其
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话,需要提供
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第二,能够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例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件(借款、
欠条等)、收货发货单据、来往信函等等。
再次,当当事人向法庭提交
书证时,应当认真填写
一式两份的证据清单,并且详细标明每份证据的名称、页数。待
审判人员核对完这些证据之后,将会由审判人员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其中一份交给当事人,另一份存档备查。《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