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无法与对方达成共识,家长们可尝试于彼此之间协商,以维护子女利益为首要原则。具体来说,对于有两个子女的家庭,他们可选择由父或母单独
抚养,亦或是采取轮流抚养的方式。如若未能就此问题协商成功,则应交由法院裁决。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法院会根据这几个关键因素做出决定:(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由母亲直接抚养;(2)但如果母亲存在抚养上的不适宜情形,则两岁以下的子女也可能由父亲抚养;(3)若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那么必须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4)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若能证明另一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可通过
诉讼程序来争取到子女的
抚养权:(a)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b)子女长期跟随着一方,改变生活环境将对子女的成长产生显著影响;(c)若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却有其他子女;(d)子女跟着某方生活将会更有益于其成长,另一方若身患长久以来难以治愈且具有传染性的疾病又或者其他类型的重病,或者有其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非正常状况,都不能与子女共同生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