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孕妇生命权利者必将面临严重
处罚——故意杀人罪。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相关规定,严重
故意犯罪者,应处以
死刑、无期
徒刑或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若行为情节轻微,则可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的惩罚。同时,在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形,如:1.
防卫过当导致的无意杀人;2.因极度愤怒引起的杀人行径,也称为“义愤杀人”,特点为
被害人均作恶多端,其恶劣行径严重触及社会道德伦理底线,让人忍无可忍,由
受害人自身决定自我终结生命的方式,例如普遍存在于父母对行为不当的子女进行
法律行为;3.“激情杀人”,即原本并无明确的杀人意图,然而在被害人的安抚,或挑衅性言行的诱导之下,神志不清,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最终酿成不可挽回的过错,导致他
人死亡;4."受嘱托杀人",即是接受被害人的请求,在经过其同意之后的协助其自杀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