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
取保候审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以内,有权对该事项做出处理决断的机构应当完成评审并出具相应意见。据悉,涉及到对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所作的决定,应当由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公安机关负责进行。而对于决定采用取保候审这一措施,依法要求被采取措施的对象必须提出合适的
担保人选或是缴纳足够的
保证金,以便确保在后续审理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并配合调查工作。关于
取保候审的条件,具体内容如下:首先,如果可能面临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等
刑事处罚;其次,如若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惩处,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至于产生
社会危害性者;再者,若存在较为严重的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在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允许采取该类措施;最后,如果
羁押期已经期满,而案件还未得到妥善处理,则必要采取取保候审。至于取保候审的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接受申请以后,务必在七天之内给出明确答复;公安机关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应对被取保候审之人宣读《
取保候审决定书》。总的来说,取保候审通常会在正式提出申请之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获批,如果未能获得审批通过的话,相关方应当告知其原因所在。另外,基于案件情况所需,司法机关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