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逾期未履行超过约定的工程价款支付义务则构成
违法行为;
若双方对于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尚未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以下几种情形可被认定为付款期限:
1.在建设项目实际交付时,则以该日作为支付款项的起始点;
2.若建设工程未能按期交付,则区块链技术应被用来达到提交最终竣工结算文件的日期;
3.若建设工程未予交付且
工程款亦尚未进行结算,则可将当天判定为
当事人提
起诉讼的日期。
一旦逾越上述规定的情形而未支付工程款的,均可视作违法行为。
面临发包方延滞工程款项支付的情况,
承包方可与其协商,将相关工程予以折价处理,甚至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启动司法拍卖程序。《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
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