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时,其不应成为某项财产能否被用作
抵押的决定性因素。
如果提供给登记机构的资料齐备且具有合法有效性,那么该机构应当无权拒绝给予备案。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关于
当事人办理
抵押权登记的时限问题,相关的法律以及
行政法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也就是说,这些法律和
法规并不强制要求当事人们在签署
抵押合同时必须立即或在特定的时间段内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否则将会承担由于未能及时注册而带来的后果,例如抵押权无法生效等等。《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抵押权人可以与
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
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