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须在员工
入职后一个自然月内依法与其签署劳务协议,如若未能及时订立,自员工实际用工之月起即需向其发放双倍薪资,最高可积累至连续工作一整年后暂停支付;倘若在员工持续服务满一年后,用人单位仍旧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约,那么根据法律的默认效力,该公司将被视作已经和员工签订了没有固定终止期限的劳动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
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