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满足了相关适用法律所规定的
减轻处罚条件,便可提出
减刑请求。
在
刑法的框架下,减轻处罚的情况主要包括:
1、未成年
犯罪者,即年满十四周岁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其
犯罪行为应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2、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犯
故意犯罪时,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如为
过失犯罪则必须从轻或减轻处罚;
3、部分丧失或尚未完全丧失自我判断及控制能力的精神病患者犯案,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4、听力和言语残障人士或全盲者犯罪,可酌情给予从轻甚至减轻、
缓期或免于
处罚;
5、在行使
紧急避险措施时,如果超过了必要的限制并因此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那么应减轻或免予处罚;
6、对于那些准备实施犯罪的预备犯,判定时应参照既定罪犯的判决结果,对其进行从轻、减轻甚至免予处罚;
7、对于尚未达到既遂状态的
未遂犯罪者,同样可以参照已经成功犯罪的既遂犯的处罚标准予以从轻或减轻;
8、对于那些在犯罪过程中有中止行为而未造成损害者,法官有权免予其处罚,反之则加以减轻处罚;
9、对于那些在犯罪过程中起到辅助作用的
从犯,法官亦应对其从轻、减轻甚至免予处罚;
10、受威胁被迫参与犯罪行为的人员,应根据其实际
犯罪情节给出减轻或免予处罚的判定;
11、假如
行为人没有按照
教唆犯的鼓动去犯罪,则针对这名教唆犯,可适用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原则;
12、犯罪后及时向警方投案并且坦诚交代罪行的行为,称为
自首。
对于这些具有自首情节的犯罪者,法官可以考虑对他们从轻或减轻处罚。
其中,如果他们的犯罪程度相对较轻,法官还可能选择免予处罚他们;
13、即使
犯罪嫌疑人没有享受到前两项自首条款规定的优待,只要他们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也可予以
从轻处罚。
如果他们因为诚实的供述推翻了某些重大犯罪事件,从而成功阻止了特别严重后果的发生,那就有可能获得更进一步的减轻处罚;
14、若犯罪者能提供有效
证据揭示他人的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或是能够提供重要线索促使警方破获其他案件,都可视作有
立功表现。
对于这样的犯罪者,法院亦可能对其减轻处罚或免予处罚;
15、若是在被告上法庭之前,
行贿者主动交代其
行贿行为,则可获得减轻或免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
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
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