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物业管理费用逾三年不等同于法院应判该
起诉为无效。
倘若在此期间内,物业公司并未向业主发出请求履行支付义务的通知,那么
诉讼期限已经过了,因此法院将无法支持物业公司提出的
诉讼请求。
然而,若物业公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则诉讼期限将会自动中止并从相关程序终止之时开始重新计算:
1.物业公司向业主作出履行请求的表态;
2.业主明确表态愿意履行缴纳义务;
3.物业公司向上诉或
仲裁机构提起
诉讼;
4.或存在以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相同效力的其他情形。
事实上,物业公司向人
民法院寻求保护其民事权益的诉讼期限为三年。
这一法律条款规定,诉讼期限自物业公司获悉或者理应明白自身权利受到侵犯,以及义务人明确知晓此
侵权行为之日开始计算。
可是,若权利遭受侵害的时间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依据物业公司的申请对保护期限进行适当的延长。
诉讼期限,简言之就是在民事权利遭受侵犯后,权利人如不在特定时间内行使权利,
逾期之后,被
侵权人为躲避法律责任而合法享有
抗辩权。
在此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期限之内,权利人若主动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则会强制被侵权人履行义务。
但若法定的诉讼
期限届满以后,权利人仍执意行使请求权,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
在起诉的过程中,需满足以下四个基本要求:
1.原告即为有直接利害关系且需参与案件的自然人、
法人或社会团体;
2.有明确的被告乃至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被认为有效的事实及理由;
3.所涉及的事项需按照现行
法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审理
民事纠纷案件的范畴并且诉讼地点必须在受案人民法院的
管辖范围之内;
4.所有提交的材料均添附齐全,无任何缺失或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
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
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