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孩子年满18周岁后将不再获得18岁之后的
抚养费用,然而在此之前的抚养费用是可被继续
追讨的。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即便孩子已然步入成年阶段,他们依旧有权索求18岁生日之后的抚养费用:首先,即使劳动能力或是部分劳动能力仍然存在,但若他们的收入无法足以满足基本的日常生计需求;其次,尽管已进入高中及以下程度的教育阶段;最后,当他们确实没有独自生活所需的独立自主能力和经济条件时,也能申请要求获得相应抚养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