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依法
吊销之后所产生的所有
债务均应由其全部财产来承担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当企业被正式吊销
营业执照后,必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设立
清算小组开展工作。清算小组需要以公司现有财产作为基础,依次支付清算费用、员工薪资款项、必需的
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应
赔偿金,同时还需全额缴付所
拖欠的各种税款,最后再用预留财产用以偿还公司所背负的各类债项。在清算小组理清公司现有的财务状况,编制出完整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后,必须制定详细的清算计划并提交至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国家最高法院进行确认。在完成对公司资产的分别支付、薪酬发放、
社保费缴纳、税收缴纳以及债务的完全清偿之后,若仍有剩余财产,则在
有限责任公司中应按各股东的
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而如果是
股份有限公司,则应该依据每个股东拥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合理分配。对于已经合法解散的
法人组织,除非存在被合并或分立的特殊情况之外,其清算
责任人有责任及时组建清算小组,认真展开清算工作。这家法人中的
董事、理事等负责权力执行或作出决策的领导层人士均属于清算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
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