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被判定失效之后,
当事人已经无法再就合同中的
违约金问题进行主张。因为
违约责任的追究基础在于合同的有效性以及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在此种情况之下,主张违约金已无任何实际意义。然而,在合同被判为无效时,无过失一方仍然有权对另一方提出
损害赔偿请求。根据相关
法规的明确规定,当
民事法律行为被认定为无效后,
行为人通过实施此种行为所得到的利益应当予以返还;若无法进行返还或者返还没有实际意义的话,则应当依照公平原则进行价值补偿。对于那些存有过错的一方而言,他们需要
赔偿由这种行为给对方带来的所有实际
经济损失;若是双方均存有过错,那么双方都应承担起各自应该负责的责任份额。《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