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婚姻关系中,女方想要行使单方面的解除权利,这一行为可通过向中国各地的人
民法院提交
离婚诉状来实现。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明文规定,当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有提出离婚请求的意向时,他们有权选择通过相关机构进行调解咨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发起
离婚诉讼。在人民法院主导下展开的离婚案件审判过程中,应给予调解机会;倘若确认双方情感破裂、调解难以恢复和谐关系的情况下,法庭将依法判决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
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