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北京地区的
取保候审程序完成所需的时间约为3个工作日。当
司法机关收到相关申请后,应在规定期限内给出决定。如果申请获得批准,最多需要一周的时间。若公安机关同意进行取保候审,将向涉案人员及看守所发出相应的
取保候审决定书。该决定书经下达后,即可送至看守所,这也意味着涉案人员可以获得释放。需注意的是,被
羁押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选择聘请律师代为
申请取保候审时,必须以
书面形式提交申请。有权作出决策的机构在收到书面申请之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给予是否同意的明确回复。对于在
取保候审条件上达到要求且同时提供了
担保人或具备缴纳
保证金能力的申请者,公安司法机关须予以采纳,并依照相关法律流程为其
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反之,若申请者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则应拒绝进行取保候审。若未能通过申请,则有必要通知申请者,并详细解释为什么不予采纳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