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签署合同之后若察觉受到了欺骗行为,那么作为受害方有权通过向法院提
起诉讼或是向仲裁机关提交仲裁请求,以期请求取消这份不公正的合同。倘若不幸被
欺诈而签署了确定的书面合同时,这样一份没有真实根据和真诚意愿的合同即视为是
可撤销的合同。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最终取消裁决之后,便意味着此项合同从签署之初就已经失去了
法律效力。当合同被撤销时,因这份合同所攫取的财富以及收益都必须同样地予以退还;如果无法原样归还或者说保留这些财产已无实际意义,则应该进行价值评估并给予
赔偿。更重要的是,凡是涉及到欺骗的一方都应当承担因此给受害方带来的所有损失及损害。《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