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未直接参与
抚养子女的一方未能如约承担起
抚养费用,那么另一方可代表子女向法院提出民事诉求,主张索取抚养费用。若经过法院裁定被告方应缴纳相应抚养费用,而被告却继续恶意规避执行已被法院认定有效的抚养费裁决,那么,在应承担行为义务的最后期限过后两年内,可依法向法院提交
强制执行请求。对于那些公然拒绝遵守法庭判决,且具备实施该义务的经济和其他能力的人,
情节严重者甚至将触及法律红线,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罚金等严厉惩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
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