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建询价团队。
询价团队由采购方代表及相关行业领域内的资深专家共同构成,且成员人数应为单数,且专家人数不得低于总成员数量的三分之二。
在组建过程中,询价团队需负责制定与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以及如何评定最终中标者等重大事宜。
(二)遴选被询价的供应商。
询价团队依据采购需求,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众多供应商名单中精选出不低于三家的候选供应商,并向其发送正式的询价邀请函,使他们能够提供各自的报价资料。
(三)进行详细询价。
询价团队会向被选中的候选供应商提出要求,请求他们以不可修改的方式一次性提交完整报价。
(四)甄选成交供应商。
采购方首先依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水平等关键因素,以及经过优化后各候选供应商之间相对较低的报价,从中评选出最优秀的成交供应商;
然后,采购方应将最终的决定通知所有候选供应商,特别是对那些未当选的供应商予以告知。《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