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情况下,可被视为
违章建筑:首先是占据了已经规划作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或公共绿化用途的土地之上的建筑物;其次是没有按照相关审批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的建筑;第三是未经许可擅自对原有建筑进行改扩建的行为所产生的建筑;此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况:1.农村经济组织所拥有的非农用地或村民自用
宅基地,若未经合法程序而进行非法转让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兴建的建筑;2.特区内城市化的
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如未经过合法程序而进行非法转让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兴建的建筑;3.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这些都需要遵守城市规划且其规模不得高于市政府所规定的标准范围内的建筑;4.未经许可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以及其他各类建筑物正常使用功能的建筑;5.过期之后仍未得到拆除的临时性建筑物;最后是任何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定的其他类型的建筑。《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
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