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术语中,
死亡赔偿金又可称为生命损失
赔偿金/丧葬补助费/死亡
扶养年金等,是由于各类非自然因素或突发
意外事件导致的
受害人身亡后,先关责任方根据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具体情况,对其
家属给予相应数额的
经济赔偿。该种
赔偿不仅包括为死者处理丧事所需的费用,还包括了痛苦赔偿金、精神慰问金等多元化的赔偿项目。值得注意的是,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对象并非死者本身,而是其合法存在的配偶、父母以及未成年且无其它亲属的子女。如若前述亲属已经过世,则由他们的次序
继承人即其他
近亲属进行“
继承”。然而,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离世时,他们的代际继承人,即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
直系血亲将有权代为“继承”这笔钱款。《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